今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厦门企业家日”的决定。自2020年起,每年11月1日将设立为“厦门企业家日”。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断丰富“企业家日”内涵,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弘扬厦门企业家“敢闯敢试、爱拼会赢”的企业家精神,营造开放公平、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关心企业家成长,保护企业家和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激励和表彰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助力各类所有制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推动企业家为厦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为何选在11月1日呢?据悉,1946年,当时厦门商会的会首在全国商联大会上提出将11月1设为商人节,获得通过和批准。1947年至1948年全国连续举办两届“商人节”。1949年后,商人节仍然在台湾地区每年举办,今年为第74届。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于2015年11月1日重启中国(厦门)商人节,成为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平台,至今已成功举办5届。另外,2018年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因此,厦门市政府建议将11月1日设为“厦门企业家日”。(海峡导报 记者康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