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信厅印发《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改方案目标任务就是:聚焦重点领域技术难题,以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产品创新研发和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为重点,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推广,选拔领头羊、先锋队,支持一批技术先进、产业化前景好,能提升企业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加快提升我省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一)组织形式。采取项目征集申报的方式,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产业化为目标,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省工信厅负责组织征集申报、遴选、立项,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负责推荐、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二)攻关领域和条件。项目攻关方向应符合我省产业新体系相关领域,包括:电子信息(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纺织服装等万亿级支柱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食品、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等领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3)技术水平先进,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具备较好的研发设计能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才队伍,研究试验基础条件良好;(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

(三)实施流程。分发布征集申报通知、组织申报、开展评审、研究公示和确定名单5个环节。根据我省产业短板和急需紧缺的关键技术,每年发布征集申报通知,明确当年度申报的具体事项。申报单位根据年度征集申报要求,编制材料,经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汇总后向省工信厅推荐。省工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入选名单。

(四)支持与监管。对入选的项目,综合考虑研发投入、团队实力、技术创新水平、预期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40%进行分档补助,A、B、C档分别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入选当年拨付5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部分。厦门市入选项目可参照执行,所需资金由厦门市安排。项目经立项后,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因故无法完成的,最长延期6个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五)考评与管理。项目实行绩效管理,获得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由实施单位明确预期达到的绩效目标,经审定后作为实施验收考评的依据。项目完成进行验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开展。对于实现重大技术突破、能快速支撑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的优秀项目,由省、市工信部门牵头组织在相关行业推广、对接。

(六)其他。《实施方案》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涉及资金奖补的有关内容适用年限为2022年至2024年。